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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华英:基础设施共享面临的挑战

    (本文为速记整理,不代表发言者准确观点,谨供参考)


  舒华英: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与会的朋友们:

  今天我在这儿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基础设施共享的挑战》。因为在上周五在香山,中国通信协会下属现代管理委员会成立年会,主题就是研讨这个问题。当时我在会上没有做主题发言,只是提了几个问题,我把提的问题和工信部235号文件出来以后的思考和大家做一个共享。

  我今天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三个问题,重组后的形势,因为9月28号共建共享这个文件在这种形势下出现的,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文件,也就是说对文件的解读。第三,我对执行这个文件当中有一些思考,换句话说要想执行好这个文件面临那些挑战。

  重组后的形势

  自2000年开始,全球化进入新的纪元,网络的出现促使全球化加剧,世界缩小到微型,同时平坦化了竞争的场地,使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或者某种意义上不得不去竞合。而且全球化范围涵盖得非常广,从金融、贸易、跨国经营、大众文化甚至文化全球化,如何应对已经纳入到我们国家的发展战略。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面临全球化不得不融入全球化的境地,我们必须的事情,首先是更新观念,政府加快市场自由化,建立市场公平竞争机制问题,全民加强英语教育网络建设、技术创新、自由知识产权,由此提高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及加强农村建设等若干措施,这些是在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当中有关应对全球化提到若干纲领。

  在当前金融风暴演变成为经济危机的态势下,我们提出了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次贷危机演变成金融危机,流动性枯竭、企业破产、公司裁员,蓝领、白领大批失业,全球经济在走向衰退,经济在衰退这个趋势已经是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发挥出来了,中国风景独好,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了影响,同时带来更多的中国机遇。在这个机遇当中,经济结构可以借机调整,产业结构可以借机调整,完善基础设施。

  四万亿投资已经是公诸于世,完善社会保障,为创新增加新的推动力。两万亿、四万亿、三十万亿这些数字我们能不能抓住机遇?两万亿是北京市在未来两年内将要投资的,四万亿将是全国将要投资的,有中央政府投资的,三十万亿是中国居民目前银行存款余额,这些都支撑了未来我们有条件做好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的调整。包括电信产业各方面的调整,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这就是我们面临的宏观形势。

  电信产业重组以后,我们现在电信产业所面临什么样的趋势?产业的趋势是,在通信产业当中或者电信产业当中,替代效益持续地深化和加强,包括移动用户对固定用户的替代,移动话务量对固网话务量的替代,中国目前大家感受到的移动话务量、移动用户对话务量和固定用户的替代已经很强了,但是中国这个水平还仅仅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比亚洲替代水平还低20%左右,换句话说中国这种趋势还有进一步向更高方向演化的可能性。移动对固定的替代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替代效应的持续。

  整个产业走向了融合,包括业务、网络、终端和应用诸多方面融合,融合的产生使得产业之间的界限模糊,产业之间进行了产业和产业之间的渗透,制造业向服务业渗透,媒体业在向通信业渗透,通信业同时向媒体业渗透,这就是产业间的渗透和融合。

  还有一个趋势,中国电信发展进入了缓慢发展期,无论从用户、收入,我们早已经离开了年增长率30%、40%以上的时期,2008年,我们的电信业务收入可能要低于GDP的增长率,所以从S形增长趋向当中看,它已经进入到了平稳发展的阶段。

  共建共享推动未来业务发展

  未来的发展,网络之间无论是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其他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网络之间的融合趋势在进一步加强,带来的是网络和业务的分离,电信运营结构从塔形的结构向链式结构在发展。所谓塔形结构占据的是最底层网络,然后中间是提供了业务,上层是服务,再上层是品牌。而现在如果这一个分离以后,在这种塔式结构当中,谁占领了塔的两端,谁在这当中占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但是如果说分离以后,成为链式结构的时候,处在平等的地位的时候谁占据了链的中间,也就是业务创新和服务的时候,谁就成为了控制者。客户的需求变得更高了,要求方便快捷、便宜、个性化,而且还有多样性,客户的需求这样一些变化,给运营商的各种服务就带来了诸多挑战。

  重组前的结构,无论从市场收入、新用户的增长以及市场份额、净利润等诸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重组前大家都很清楚是中国移动一家独大,这样增长的趋势,重组以后有没有可能改观呢?

  在重组前综合实力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如果说把重组前的四家列出来,无论从资产规模和结构的合理性,收入的规模,获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自有现金流的充沛、再投资能力几个方面来看,中国移动的比例都占得非常多,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整个行业的85%。

  重组以后,我们仅仅比较固定领域的语音、数据,移动领域的语音和数据。新移动在移动语音领域和移动数据领域依然占据绝对优势,但是在固定领域,无论从语音、数据优势都很小。相反,新中国电信在固定领域当中将会占据很大的优势。

  重组以后三家运营商优势的对比,用户规模、成本能力、产品广度、社会渠道、品牌认知、服务水平、网络资源、公共关系再比较几家可以看到,新的移动在用户规模、成本能力自有渠道、产品认知度几个方面都是给予领先,服务水平、公共关系方面是中等水平,在产品广度方面处于劣势,新的电信在产品的广度、网络资源,公共关系这些方面处于绝对优势。新的电信联通在产品的广度方面趋于优势,相比较从这几个方面比较,几家重组以后现状竞争的优劣势一目了然。

  所以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重组以后短期内没有办法改变市场失衡的局面。假如说重组以后,市场份额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做一个趋势外推的话,我们可以看到,新移动重组以后的市场份额在07年是50%,08年达到54%,09年达到58%。从话务量用户数份额来看,到09年的时候,如果还保持现在的增长速度,中国移动市场份额、用户数将会达到53%。这种态势下面出台的电信基础设施共享毫无疑问,对市场格局的改善和影响无疑和其他配套政策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个文的解读,我个人的看法是影响深远,奠定了电信业乃至信息产业深化改革转型的基础。促进各个运营商转变观念真正以业务、产品、服务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核心竞争力,竞争中要求既不依靠网络或者在网络设施共享的时候必须要合作才能够供应,这样一个文件,虽然仅仅是工信部的条例或者是通知,但是为社会信息化基础设施的统一完备和可持续发展迈出可喜的一步。

  235号文件仅仅是一个通知,要求先节约能源,环境友好,节约土地,提高设施的利用率。目标是杜绝新建铁塔,在同一路由新建电线杆。两级组织,要求共享,新建必须要共建,旧的条件满足一定要共享。还有一系列的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和处罚机制,争端的解决机制。

  在这个文里头还给了具体的定义,什么叫铁塔?铁塔指的是高十米以上,包括铁塔的附属机房、传输和电力引接设施,同一地点新建铁塔是指在人口聚居区里头,有铁塔500米直线范围内,要建是不行的,非聚居区3公里以内新建铁塔不行,同路由指同一个方向五百米以内不可再拉第二条杆子,有明确的定义。

  基础移动通信设施基础的共享,我个人认为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基站的无源设备共享,包括站址、铁塔、建筑物。所以我说,这次《通知》是初级阶段的共享。中级阶段就是基站室外设备及配套共享。包括设备,电线馈线和配套,天线安装设施,如铁塔、增高价、桅杆、馈线走线架、接地系统、天线、铁塔。中级阶段的第二步就包含了基站室内的设施共享:包括设备(无线主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和配套(走线架、接地系统、馈线窗、空调、烟火水警系统,机房面积等)。

  高级阶段,不仅在第二阶段方面共享的同时,包括传输设备,在配套设施共享的基础之上,新的运营商可以利用原有运营商的传输系统,比如电路、光纤、管道完成基站的接入,也就是无线接入的共享。

  我们展望一下,如果这三个阶段同步实施的话,进一步可以做到异网漫游、虚拟运营、网业分离。虚拟运营当中包括业务转售等,异网漫游或者说现在的网,比如说联通机网和移动的机网之间可以自由漫游,联通没有必要在很多地区再建网。

  这次工信部235文仅仅是站址铁塔建筑物的共享,其他的都没有实施。解决资源共享的初级阶段,目的是节约资源、环境保护、减少重复建设。仅仅略显战略不足,仅仅是一个通知,没有提高到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国家的发展战略和长期的趋势上去,这也是我们在探讨所谓改革开放30年电信改革的成败,一直在争论这个问题。包括第一次拆分、第二次拆分当中,业内的不同意见。目标非常明确,解决同一地点的铁塔和同一路由干路的重复建设问题,组织领导两级各有分工,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已有的共享,新建的共建,但是这里边讲得特别原则,中国的情况非常复杂,千差万别,具体情况很难用一个原则把它完全套用下来。

  考核机制当中确定了处罚标准,但是定性很难。国资委的考核指标还需细化,光说处罚下面的人员,但是如何处罚、如何定性,如何修订国资委对几大运营商还需加以时日,争端解决机制还提到原则,但是争端的解决将来可能会有扯皮的现象。

  价格的确定当中也非常具体,但是成本的确定是关键,如何确定所谓的成本,包括已经建了基站的成本。这里有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如何测算和定量?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细节措施。为了能够真确顺利贯彻执行,如果说我们这一次这个文能够正确顺利贯彻的话,可以获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们引用了一个研究机构的数据,包括将来可能在三到五年内,新建28—37万个基站,投资与基站碳排放量,预想数据可能不是很准确,但是总体来说效益是非常可观的。

  共建共享面临的挑战

  235号文件仅仅提出了原则,执行中还有许多细节和操作层面政策来考验政府监管者和企业领导者的智慧。我在解读这个文件的时候,已经看到了情况太复杂,因为我今天没有来得及放我在下面考察时各类基站的照片,各个运营商在不同地方建得基站,为了加快速度,有的只能承担现在的设备。如果说把三家运营商都要往这儿放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一系列的具体问题。

  法律层面的冲突,呼唤电信法的出台和全国人大新的司法解释。235号文件和物权法和环境保护法都有冲突。铁塔的建设,尤其是在城市当中,在居住区或者其他地方建铁塔也好,在楼上安装也好,涉及到物权所有问题,居民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原来只有三副天线,现在是三家在一块九副天线,后面可以实现共享,但是现在来看,三种制式三机,很难共享。没有一套设备可以将GSM、CDMA2000、TD安置在一个天线上,短期必然带来一个铁塔九个天线,假如说一家运营商发射运营功率假设是一瓦到两瓦,居民还可以接受,三家加起来至少三瓦或者六瓦,居民还能不能接受?发生一系列法律冲突的时候,仅仅是工信部一个通知或文,那边是全国人大宣布的物权法,法和政府层面通知不在一个层面上,法一定要管条例或者管一个文,电信法据说进入人大了,但是颁布与实施的时间还是未知数。

  另外,作家3家电信运营商控制者的国资委的考核指标需要尽快修订出台配合文件的执行,修改市场占有率、增长率等,要把设施共享与原来的考核指标相矛盾的地方都要修改,但是一个指标的制定非一日之功。

  最后,电信运营业从上到下面临着观念转变,要从完全的竞争进入到竞合和更上一个层次的业务、技术的创新。

  现有设施既然要共享,评价标准问题以及如何评价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有具体的标准和条例。共享共建的布局选择当中另一个问题,铁塔立起来了,最佳的角度、高度只有一个,三家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要想覆盖得好,提供给客户服务要好,最佳位置只有一处。再一个成本问题,共建共享中的成本核算,显性成本隐性成本,更重要的问题是时间成本,谈判、协商、协调要花时间。我们马上面临着3G建设的时候,新的基站建设需要大家协商的时候,需要有一个牵头单位做的时候,如果一家运营商按照自己的网络规划建基站和设施速度慢得多,不是慢一点,而是慢很多,对于我们未来3G在全国的推进有很大的影响,这是市场机遇和机会的问题。运维成本,物耗、电耗、人工、安保等都需要考虑。

  对TD的影响,建设速度,业务提供,设备提供的技术难度,包括无线部分,你对解决同一个基站上面频率的干扰,对滤波器的要求无疑就要提高多少DB。现在我们的设备供应商能否马上做得到?网优及运维的难度,对监管者、运营者、使用者智慧都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共建共享的文件既然出来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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