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日前向各中央企业发出通知,利用6个月时间,对央企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国资委督察,将促进电信重组积极稳妥进行.
据介绍,“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试行票决和程序记录办法”的要求,根据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的部署,国资委决定,从2008年5月—10月,对中央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当前正值电信重组关键时期,国资委加强央企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督查,定会促进重组顺利进行,并对重组过程良好约束。正在进行的电信重组,将涉及大量“三重一大”问题,涉及国资权益及重组员工切身利益。
此次督查,国资委成立督查组,其中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为牵头单位,国资委评价局、产权局、规划局、改革局、分配局、监事会局、企干一局、二局和党建局为成员单位。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按照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制订督查方案,指导企业开展自查,组织实施抽查调研,总结上报督查情况,提出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建议,研究拟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
国资委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三重一大”制度是否建立、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具体督查在三个方面:“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等。
根据国资委安排, 督查从5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共分自查摸底、抽查调研和整改总结3个阶段:各企业自查摸底阶段(2008年5—7月)、国资委抽查阶段(2008年8—9月)、整改总结阶段(2008年10月)。
国资委特别要求专项督查工作要坚持自查为主、重在建设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着重在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完善后的“三重一大”制度要一律上网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使专项督查与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能力建设,与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与落实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