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网络最主要的特征是以数据业务为主打业务,以客户价值为传递中心,以网络为基础,以合作为业务提供的最主要形式。2G时代,运营商基本上独立完成所有的事情,而在3G时代,运营商必须跟他人合作,共同创造价值。2G运营商主要经营产品,而3G运营商主要经营产品价值链。在2G中,竞争主要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但是在3G中,竞争更多的是来自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企业的竞争优势也不在于自身的管理能力和运作能力,而是主要来源于外部的合作能力。由此可见,3G时代,产业链各家的合作共赢将是取胜未来的关键。
然而,3G的到来,也会对在2G时代形成的产业链造成冲击。在新的融合趋势下,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的内容提供商将成为整个供应链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力量和地位会上升,整个产业创造和获得的价值也将重新分配,移动运营商对整个产业的控制难度会加大。移动运营商必须意识到:靠网络下金蛋的时代已经过去,过去所创造的价值绝大部分归自己,在未来却必须把一半甚至更多价值分给产业链上的其他环节。
运营商拥有网络,拥有客户,在2G时代,是产业链的核心。而3G时代,随着内容提供商创造价值和获取价值份额的提升,会不会撼动运营商的主导地位呢?能否继续发挥对产业链的领导作用,完全取决于运营商的能力。运营商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产业链的控制。除了继续做好技术、业务平台的提供和维护以及环境、秩序的管理外,还要整合各方的资源和内容。随着内容的海量增加,如果没有运营商的牵头整合,在收费的无线互联网环境下,用户使用时会感到无从选择。所以运营商要把控内容、审批内容,要做业务的组织者和内容的整合者。随着发展,预计国内3G增值业务的产业价值链将从完全开放的模式向半开放过渡,运营商要主导内容的经营和管理。
运营商必须加强对内容服务商的引导。由于内容服务商对用户的理解远远不如运营商,而运营商如果不把这种用户信息传递给内容服务商,这就使内容服务商在设计业务、开发产品的时候不具有针对性,导致内容服务商闭门造车,其设计的很多产品并不是根据用户需求开发出来的。因此运营商必须加强市场指导作用,增强对内容服务商的互动作用。只有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处于良好的互动关系中,内容服务商才能有更多适应市场的设计。所以在3G时代,运营商必须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将业务合作的深度把握在可控的范围内,多方合作,调动产业链中各方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提供优质的服务,摸索出一个多方共赢的盈利模式,3G产业链中各方才有发展的空间。
除了传统意义上的CP,运营商还要扩展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航空公司、铁路、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旅行社、宾馆、商场、餐饮、电影院、学校、卫生机构、政府等更广义的“CP”。传统的电信业务中,电信面向其他所有商业和公众用户提供单一的电信服务。而在市场化的趋势下,一部分重要的商业用户凸现出来,以其掌握的行业和市场资源成为电信企业的重要市场伙伴。数字本身是无边界的,数字化使得各个行业之间的界线也越来越模糊;同时,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和这些外部伙伴的合作,将极大地提高运营商业务的内在差异化。
很多人预言,由于未来最能盈利的环节是内容,运营商将向内容行业进军。有人悲观地认为,运营商一旦涉足内容提供、运营,成为MasterSP,将极大地打击SP合作伙伴的积极性,从而严重影响产业链的活力。也有人认为,运营商有所为有所不为地解决部分内容提供问题是有好处的。比如,一些靠SP的力量无法攻下的领域,运营商就可以去做;比如受音乐版权制约的无线音乐领域,运营商如果能够解决版权问题,就能降低成本,同时减少很多版权麻烦。无论如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多方的合作共赢是产业链建设永远不可丢弃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