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通信 王鹏
虽然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和有益的探索,但记者在走访和调查后发现,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状况与各类不同农民的多元化信息需求仍存在一定距离,基于市场运营的长效机制的建立仍有待逐步深入探索。
当前,宁夏农村信息化的运行机制虽然以追求创建“公益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为主,并在该运行机制的探索上取得了初步成果,获得了一定效益,但这一运行机制与真正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还有较大差距。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与运营实际仍以政府买服务的政府性输血机制为主,存在着服务积极性难以持久等隐患。
事实上,此类问题的出现与目前宁夏农村的信息消费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宁夏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宁夏农村的信息消费水平落后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指数达37个百分点之多,加之农民整体的信息意识、农业商品化和农村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信息资源供求市场总体不旺,信息化运行的市场动力不强,制约了农村信息化运行市场化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就信息化本身而言,其发展水平是和一个地区的富裕程度成正比并密切相关的,虽然在当代社会中,欠发达地区可有效利用全球信息化的社会大环境,通过科学的发展举措,发挥信息化优势,实现由“二元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跨越,但起码的现代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环境条件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宁夏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低于全国平均值约76个百分点,宁夏的农业增加值仅为97.90亿元,农业经济规模在全国居于末位;农村居民人均年春收入为3180.80元,为全国倒数第八位;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率为12.5%,恩格尔系数为0.43(山区接近0.5),消费水平尚处温饱阶段;农村贫困发生率为7.1%,整体脱贫还有待时日。
从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看,宁夏目前的农副产品加工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倒数第三,仅略高于西藏、青海;目前宁夏尚没有农业产业化大型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仅有7家,在全国及西部地区均为倒数第三,处于欠发达之列。
上述现状表明,目前宁夏农村信息化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时代发展的要求。而造成此现状的根本原因在于宁夏经济与社会的整体欠发达,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了宁夏经济与社会的整体欠发达问题,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才能出现质的飞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农业产业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现代化经营方式,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农业实现产业化是当前改善农村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必有之路。
在当前情况下,笔者认为,政府在积极推动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当尽快推进宁夏的农业产业化,推进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相互融合,让宁夏农业彻底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
笔者认为,若不顾当前宁夏农村经济的实际状况,脱离实际地抛开农业产业化,试图直接通过信息化跨入“知识经济时代”,势必要遭遇挫折和失败。农村的跨越式发展的前提是农业产业化达到必要的程度,是脚踏实地的跨越而不是飞跃。宁夏农村的信息化发展必须要与现阶段的农业产业化相融合,农村信息化如果能够有机的融入到农业产业化当中,势必会有力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实现,但如果信息化不能有机的融入到农业产业化之中,便会失去其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当前,宁夏农村信息化建设应当主抓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业协会和农业养殖大户等具备一定经济基础、具备一定农业产业化思维、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较强的农民。在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业协会和农业养殖大户建立农村信息服务站,通过强化对此类农民的信息服务,能够有效发挥其在农村信息化发展方面的带头作用,能够有效地显现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及信息服务体系在市场交易方面的重大作用,并能够积极促进这些农业企业的产业化发展,有效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和社会状况的进步。